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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的基本原则、归集范围、数据要求、归集流程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内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机构和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工作。
Title:Sichuan Provinci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Aggregation of Public Credit Inform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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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1/T 3124-2023《四川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规范》是四川省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而制定的地方标准。这一标准明确了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范围、分类、采集、更新和共享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对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该标准规定了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状况的信息。这包括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守信激励信息和失信惩戒信息等内容。其中,基本信息涵盖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行政许可与处罚信息则涉及许可事项名称、决定机关、有效期等细节;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息分别记录获得表彰奖励及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其次,在信息分类方面,标准将公共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息类、行政管理信息类和社会效益贡献信息类三大类别。每种类别下又细分为若干子项,便于后续的数据管理和应用分析。例如,行政管理信息类包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结果等子项,有助于全面了解主体的合规情况。
关于信息采集,标准强调应遵循合法、必要、及时的原则。采集时需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明确指出不得采集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同时,还对数据来源、采集方式以及数据质量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要求采用电子化手段进行采集以提高效率并减少人为错误。
更新机制方面,标准要求建立定期更新制度,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当发现已归集的信息存在错误或变化时,应及时予以更正或补充。此外,还鼓励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自动化的数据比对和校验,从而进一步保障数据的质量。
最后,在信息共享层面,标准倡导构建跨部门、跨区域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利用。同时也指出了在共享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避免不必要的泄露风险。
总之,《四川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规范》作为地方性标准,不仅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南,也为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严格执行该标准的各项规定,可以有效提升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互通水平,增强市场主体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