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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监督机构与人员要求、监督程序及内容、质量问题处理以及档案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
Title:Code for Quality Supervis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5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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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2/T 2163-2023《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是湖北省地方标准,自2023年实施以来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指导。以下选取规程中的几个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一、关于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
规程明确指出,质量监督机构需对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行为进行全程监督。具体而言,监督内容涵盖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落实情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以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等。特别强调了监督机构应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项目法人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关于原材料与中间产品的质量控制
在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管理方面,规程要求严格实行见证取样制度。规定凡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材料如水泥、钢筋等必须由监理单位见证取样送检。同时明确了样品标识、封存运输等环节的具体操作规范,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关于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规程对隐蔽工程验收做出了详细规定:首先由施工单位完成自检并填写相关记录;然后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勘察等单位共同参与现场验收;最后形成统一意见并签字确认。这一流程有效保证了隐蔽工程的质量可追溯性。
四、关于工程竣工验收前的质量鉴定
在工程即将交付使用之前,规程要求由专门的质量鉴定小组进行全面评估。鉴定小组需依据国家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科学合理的检测方法对工程整体性能作出客观评价。只有当鉴定结果符合要求时,方可批准进入下一阶段工作。
五、关于质量问题处理机制
针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规程建立了完善的处置体系。一旦发现存在缺陷或隐患,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并按照既定方案进行整改修复;若问题较为严重,则需暂停施工直至整改完毕并通过复验;此外还设立了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不仅涵盖了从项目启动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质量管控要点,而且突出了预防为主、过程控制的理念,对于提高湖北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水利设施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