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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机构与人员管理、场所与设备设施、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供餐与用餐、清洗消毒、废弃物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
Title:Food 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School Canteens
中国标准分类号:X45
国际标准分类号:67.2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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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DB42/T 2146-2023)是湖北省针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定的地方标准,于2023年正式实施。该标准从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场所与设施设备、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到配送和留样等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旨在保障学生用餐安全。以下将重点解读几个关键条款。
首先,在管理制度方面,标准强调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成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明确各岗位职责,并定期开展培训考核。例如第5.1条规定,“学校应建立由校长或主管副校长牵头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这明确了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地位,确保管理层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其次,关于人员管理,标准要求从业人员需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且每年至少接受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第6.2条指出,“直接接触食品的操作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明”,这是为了防止可能存在的传染性疾病通过食品传播给学生。
再者,在场所与设施设备上也有严格规定。标准提倡采用明厨亮灶工程,让家长和社会公众能够监督食堂内部情况。第7.3条提到,“食堂应设置独立的清洗消毒间,配备足够的清洗消毒设施”,以保证餐具清洁卫生。
对于原料采购与储存,标准特别注意避免使用过期变质食材。第8.4条规定,“采购食品及原料时应查验供货商资质及相关检验报告”,同时要求建立完整的进货台账记录。此外,还要求冷冻冷藏食品要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在加工制作过程中,标准也给出了具体指导。如第9.5条要求,“烹饪后的熟食应在两小时内冷却至10℃以下或者加热至60℃以上保存”,这样可以有效抑制细菌生长繁殖。
最后,在配送和留样环节同样不容忽视。标准建议采用封闭式保温箱运送餐食,并且每个品种都必须留样不少于125克,保存时间不低于48小时。第10.3条明确指出,“留样食品应标明日期、时间、餐次及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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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