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吉林省教育类公共机构的能耗定额指标、计算方法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能耗管理与评价。
Title:Energy Quota for Public Institutions - Part 2: Education Sector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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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3629.2-2023《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2部分:教育类》是一项专门针对教育类公共机构的能耗管理标准。该标准为学校等教育机构提供了明确的能耗控制指标和管理要求,旨在促进能源节约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条款解读
# 1. 能耗定额指标
标准中明确规定了不同规模学校的能耗定额指标。例如,小学、中学和大学的单位建筑面积年能耗限额分别设定为不同的数值。这些指标是根据历史数据统计分析得出的,确保既具有挑战性又具备可行性。
# 2. 能源使用分类与计量
标准强调了对能源使用的分类管理和精确计量的重要性。要求各教育机构应按照电力、热力、燃气等不同类型的能源进行独立计量,并定期记录和分析能耗数据。这有助于识别高耗能环节并采取相应改进措施。
# 3. 节能技术应用
鼓励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如高效照明系统、智能温控装置以及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同时,标准还提倡通过行为改变来降低能耗,比如加强师生节能意识培训,推广节约用电用水的良好习惯。
# 4. 管理体系建立
为了有效实施能耗管理,标准建议建立健全内部节能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设立专门的能源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监督工作;制定年度节能目标计划并跟踪执行情况;定期开展内部审计以评估节能效果等。
# 5. 数据报告与公开透明
要求所有受控单位每年向主管部门提交详细的能耗报告,并保持信息公开透明。这样不仅可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也有利于政府相关部门掌握整体状况进而做出科学决策。
以上内容只是DB22/T 3629.2-2023部分内容的一个简要概述。实际上,该标准涵盖了更多细节和技术指导,对于推动我国教育领域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共同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