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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确认登记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流程、资料要求、审核内容及登记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蚌埠市范围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权属确认和登记管理工作。
Title:Work Specifications for Ownership Confirmation and Registration of Office Buildings for Party and Government Agencies DB3403/T 12-2022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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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403T 12-202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确认登记工作规范》是安徽省蚌埠市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确认登记工作的流程和要求。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蚌埠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确认登记工作。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办公用房可参照执行。
二、术语和定义
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用于办公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权属确认登记是指对办公用房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物权进行依法确认并予以登记的行为。
三、基本原则
权属确认登记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办公用房的用途或进行非法转让。
四、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申请权属确认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二)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竣工验收报告;
(六)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五、权属确认程序
权属确认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公告、发证五个阶段。其中,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无异议则进入发证环节。
六、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无法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情况,可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说明,并经集体研究后决定是否给予登记。
七、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办公用房权属确认登记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同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是对《DB3403T 12-202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确认登记工作规范》中部分内容的重要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