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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医院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人员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应急管理及培训演练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各级各类医院的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System - Part 11: Hospitals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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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01/T 65.11—2018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11部分:医院》是杭州市针对医院这一特殊场所制定的反恐怖防范管理标准。该标准从人防、物防、技防三个方面对医院的反恐防范工作进行了规范,以下将重点解读几个关键条款。
在人防方面,标准要求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反恐怖防范组织架构,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具体而言,医院需设立专门的反恐怖防范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安保部门负责人、医疗部门负责人等。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反恐怖防范方案,定期开展演练,并监督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此外,医院还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保安人员,这些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基本的应急处置技能和反恐知识。
物防建设上,标准强调了医院出入口及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护。医院所有出入口都必须安装坚固的门禁系统,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进入。对于门诊大厅、急诊室、药房等易发生突发事件的重点区域,应设置实体屏障或隔离设施,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同时,医院内部的主要通道也应当保持畅通无阻,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人员。
技防措施方面,标准要求医院全面部署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系统应当覆盖医院的所有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大门、电梯、走廊、候诊区等地方。所有摄像头的录像资料至少要保存30天以上,以便事后追溯。此外,医院还需安装入侵报警装置,在检测到异常情况时能及时发出警报。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引入智能分析技术,自动识别可疑行为并触发预警机制。
标准还特别指出,医院应建立健全的信息通报与协作机制。一旦发现恐怖袭击征兆或其他安全威胁,医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同时,医院之间也要加强沟通交流,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整体防控水平。
总之,《DB3301/T 65.11—2018》为医院提供了科学合理的反恐怖防范指导框架,有助于提升医疗机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