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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燃油供储单位反恐怖防范的系统管理要求、人员职责、设施设备、风险评估与应急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从事燃油储存和供应相关活动的单位进行反恐怖防范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System - Part 8: Fuel Supply and Storage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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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01/T 65.8—2018《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8部分:燃油供储》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燃油供应与储存环节的反恐防范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总则
本部分规定了燃油供储单位在反恐怖防范方面的基本要求。强调了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要求所有相关单位建立完善的反恐怖防范机制,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防范措施
# 人员管理
- 第8.3条:明确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背景审查,确保无犯罪记录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 第8.4条: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反恐知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并开展实战演练。
# 设施防护
- 第8.5条:燃油储罐区应设置实体围墙或护栏,并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现24小时不间断监控。
- 第8.6条:进出油库的道路需安装车辆识别系统,防止未经授权的车辆进入。
应急预案
- 第8.7条: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方案。
- 第8.8条:定期评估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优化预案内容。
检查与维护
- 第8.9条:每月至少一次全面检查所有反恐设施的状态,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 第8.10条: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修复,重大隐患需立即上报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以上仅为部分内容摘录及解读,具体实施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标准执行。通过落实这些措施,可以有效提升燃油供储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减少恐怖袭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