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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反恐怖防范系统的管理要求,包括人防、物防、技防及应急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及其相关反恐怖防范管理工作。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System Part 25: Urban Rail Transit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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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01/T 65.25-2019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2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是杭州市为提升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反恐怖防范能力而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术语和定义
标准明确了“反恐怖防范”、“常规防范”、“非常态防范”等关键概念。其中,反恐怖防范是指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等多种手段预防和应对恐怖袭击的行为。常规防范是在日常状态下采取的基本安全措施,而非常态防范则是在接到恐怖威胁预警或发生恐怖事件时启动的紧急响应机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规定了运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层级人员的责任分工。要求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反恐工作,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按照职能划分落实相关任务。同时强调要建立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各级之间沟通顺畅。
三、风险评估与防范措施
要求定期开展风险评估活动,识别潜在威胁源及脆弱点。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范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加强重点部位监控、增设安检设备、完善应急预案等内容。特别指出对于高风险区域如车站出入口、售票大厅等应实施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
四、教育培训与演练
明确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全员参与的反恐知识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应急处置流程等方面。同时要求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实战演练,模拟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场景,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员工的实际操作水平。
五、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强调所有用于反恐怖防范的设施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例如视频 surveillance system 的摄像头需保证清晰度达标且无盲区覆盖;门禁系统应确保锁具功能正常;防爆器材则需定期测试其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六、信息报告与应急响应
当发现可疑情况或者接收到恐怖威胁信息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上报,并按照既定程序启动应急响应流程。在此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尽量收集证据,为后续调查提供帮助。
七、监督检查与持续改进
最后还提到运营单位需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考核体系,对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经验教训融入到日常管理当中,不断提高整体防控能力。
以上就是关于《DB3301/T 65.25-2019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2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中若干重要条款的具体解析。希望这些内容能够为广大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提供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