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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浙江省水利工程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各类水利工程的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System Part 4: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DB3301T 65.4-2019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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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01/T 65.4-2019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4部分:水利工程》是杭州市针对水利工程反恐怖防范工作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以下将从标准的重要条文出发,对其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标准的范围部分明确指出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以供水、防洪、灌溉等为主要功能的水利工程。这为后续具体条款的实施提供了适用范围依据。
其次,在术语和定义中对“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等关键概念进行了界定。其中,“重点目标”被定义为一旦遭受恐怖袭击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的部位或场所。这一定义有助于识别需要特别加强防范的关键区域。
接着,在组织与职责方面规定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反恐怖防范工作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同时要求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成立相应的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在防范要求上,标准强调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门卫登记制度、巡查制度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对于重要设施如泵站、闸门等还应设置必要的物理防护措施,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技术维护工作。
此外,关于信息报告与处置流程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当发现可疑情况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上报,并按照既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可请求公安部门支援。同时要求所有相关人员熟悉掌握相关知识技能,以便快速响应突发事件。
最后,在监督考核机制上提出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专业机构的指导检查。通过持续改进不断优化整体防控体系,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水平。
综上所述,《DB3301/T 65.4-2019》从多个维度构建起了较为完整的水利工程反恐怖防范框架体系,旨在全面提升全市范围内此类工程的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