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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的基本要求、管理制度、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环境卫生、进货查验、信息追溯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Title:Food Safety Responsibility Implementation Guide - Part 9: Centralized Trading Markets for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3
国际标准分类号:6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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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08/T 46.9-2023《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南 第9部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了详细指导。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文进行深度解读:
关于入场销售者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标准要求市场开办者应建立入场销售者的档案,档案内容需包括销售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经营品种等信息。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每个入场销售者的身份可追溯,便于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迅速定位责任主体。同时,市场开办者需要定期更新这些信息,并确保所有销售者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件。
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
标准强调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市场开办者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专业人员,对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对于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其流入消费环节。此外,还鼓励采用快速检测技术提高检测效率,保障检测结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标准要求市场开办者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预案。预案应涵盖事故发生后的报告流程、初步处理措施、后续调查程序等内容。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事故苗头,市场开办者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处理。通过事先规划好各种突发情况下的应对策略,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消费者权益。
以上只是该标准部分内容的简要概述,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考量和执行。希望以上解读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实施这一重要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