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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基本要求、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及审核意见。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的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Legal Review of Major Law Enforcement Decis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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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DB3716T 62-2023是山东省地方标准,为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在第4.1条明确了法制审核的范围,要求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情形,均需进行法制审核。这一规定旨在确保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因程序不当导致的执法争议。
其次,在第5.2条中,标准对法制审核的内容进行了具体化,包括执法主体和权限的合法性、事实认定的准确性、证据的充分性与关联性、适用法律法规的正确性、裁量基准运用的适当性、执法程序的合规性等六个方面。这些内容涵盖了执法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有助于全面评估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再者,第6.1条强调了法制审核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规定法制审核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并定期参加业务培训。这是保障法制审核质量的基础条件,只有具备专业素养的审核人员才能准确判断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
最后,标准在第7.3条提出了法制审核意见书的要求,明确意见书应包含审核事项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等内容。这不仅为执法部门提供了改进工作的依据,也为后续可能出现的复议或诉讼提供了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DB3716T 62-2023通过细化审核范围、内容、人员要求及意见书格式等方面的规定,构建起了一套科学合理的法制审核体系,对于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