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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区土地利用的分类原则、分类体系及编码规则。本文件适用于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区土地利用的管理、规划和监测等相关活动。
Title:Land Use Classification for Wate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reas in Chaohu Lake Basin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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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区的土地利用分类是确保区域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以下是对DB3401/T 292—2023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入解读。
首先,标准明确规定了土地利用分类的基本原则,包括生态优先、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等。这些原则旨在保证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平衡。例如,在选择具体用地类型时,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避免盲目模仿其他地区的做法。
其次,关于土地利用类型的划分,标准将巢湖流域内的土地划分为若干类别,如农业用地、城镇建设用地、湿地保护区等。其中,对于农业用地的要求特别强调了化肥农药减量使用以及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重要性。这不仅有助于减少面源污染对湖泊水质的影响,还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再者,针对城镇建设区,则提出了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并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时鼓励旧城改造和存量土地盘活利用,以降低城市发展对周边环境的压力。
此外,湿地保护区作为重要的生态系统组成部分,在标准中得到了特别关注。它不仅被赋予了保护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等功能性定位,而且对其内部的土地开发活动也做出了诸多限制性规定,比如禁止从事可能破坏湿地结构完整性的工程建设项目等。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该标准还特别重视公众参与机制建设,倡导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增强社会各界对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力度。只有当全体社会成员都参与到这项事业当中来,才能真正实现长期有效的水环境保护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