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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工作机制、服务内容及评价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各级妇联组织开展社会治理相关工作。
Title:Work Guidelines for Women's Federation Organizations Participating in Social Governance DB 3705T 22-2023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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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 3705T 22-2023 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指南》是山东省东营市针对妇联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和职责制定的一项地方性技术规范。该标准明确了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原则、内容、方式及保障措施,为妇联组织提供了具体的工作指引。
其中,第三条提到“妇联组织应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根本原则。妇联组织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必须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体现党的意志和要求。
第五条指出“妇联组织应当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这要求妇联组织要充分利用其广泛的社会联系和群众基础,协助政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工作。例如,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妇联干部可以凭借其专业培训和丰富经验,提供更为贴心细致的服务。
第十二条强调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的重要性。妇联组织需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同时,还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掌握妇女儿童的需求动态,提高服务精准度。
第二十条规定了对妇联工作人员的培训要求。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社会工作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有助于提升妇联干部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专业化培训,可以使妇联工作人员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新形势新任务。
最后,《指南》特别提出要注重总结提炼实践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妇联组织应当善于发现基层实践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加以推广运用,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从而带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