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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联合接访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工作流程、人员要求、场所设施及监督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各级政府部门开展的联合接访工作。
Title:Norm for Joint Petition Reception Work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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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4621-2023联合接访工作规范》是江苏省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联合接访工作的流程和要求,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在该标准中,第一条明确指出联合接访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依规、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及方便群众。这意味着所有参与联合接访的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处理信访事项,并且要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确保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条强调了建立健全联合接访工作机制的重要性。这包括建立由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复杂信访问题,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信访工作开展。
第五条提出了接待场所建设的具体要求。例如,接待场所应当设置合理的布局,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保证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同时还要注意保护信访人的隐私安全,不得随意公开或泄露信访人信息。
第十一条规定了接谈人员的行为准则。接谈人员需保持文明礼貌的态度,耐心倾听信访人的诉求,认真记录相关情况,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问题应给予明确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第十六条明确了督办工作的具体措施。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结或者处理不当的信访事项,上级机关有权进行督办,必要时可责成下级单位重新调查处理直至满意为止。此外还鼓励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信访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反馈。
以上就是关于《DB32/T 4621-2023联合接访工作规范》中一些关键内容的解读。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项标准,促进信访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