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食用植物油的基本要求、场所与设施、设备、原辅材料、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储存与运输、追溯与召回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的食用植物油。
Title:Specification for Small Food Production Workshops - Part 9: Edible Plant Oil
中国标准分类号:XK 05
国际标准分类号:67.2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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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3253.9—202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规范 第9部分:食用植物油》是内蒙古自治区针对食用植物油小作坊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原料管理
标准要求原料应符合GB 2716的规定,这意味着所使用的原料必须是安全且质量合格的。具体来说,原料来源需明确,采购时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于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用农产品,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
生产过程控制
在生产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染。例如,生产设备、工具及容器应保持清洁,避免交叉污染。此外,还应对生产环境温度、湿度等条件加以控制,确保其符合工艺要求。特别是油脂的精炼环节,需要严格监控各个环节的操作参数,如温度、时间等,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包装与贮存
成品包装材料的选择至关重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能够有效保护产品质量不受损害。储存区域应远离有毒有害物质,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并定期检查库存情况,及时处理过期变质的产品。
检验与记录
每个批次的产品都必须经过必要的检验才能出厂销售。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感官指标、理化指标以及微生物限量等项目。同时,所有涉及生产活动的相关记录都应当完整准确地保存下来,便于追溯查询。
以上就是对DB15/T 3253.9—2023部分内容的重点解析。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