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熟肉制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场所与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卫生管理、原料及添加剂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与运输、记录与追溯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熟肉制品的生产加工活动。
Title:Specification for Small Food Production Workshops - Part 7: Ready-to-Eat Meat Produ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XK 05
国际标准分类号:67.200.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15/T 3253.7—202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规范 第7部分:熟肉制品》是一项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内熟肉制品小作坊制定的技术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原料与辅料要求
标准明确指出,用于生产熟肉制品的原料和辅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这意味着所有原材料都应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无污染、无添加违禁物质。例如,肉类原料需来自合法屠宰场,并附有检疫合格证明。
生产环境与设施
生产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污染。具体而言,生产车间内应设有独立的更衣室、洗手消毒区以及废弃物处理区域。此外,加工设备的选择也至关重要,应选用易于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如不锈钢等。
加工工艺控制
在加工过程中,温度控制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标准规定了不同的熟制方法(如煮制、蒸制)所需的最低中心温度及持续时间,以确保杀灭病原菌并达到预期熟化效果。同时,还强调了冷却环节的重要性,要求快速降温以减少微生物繁殖机会。
包装与贮存
成品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毒且具备良好的阻隔性能,能够有效保护产品不受外界环境污染。对于储存条件,则建议采用低温冷藏方式保存,并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以便消费者识别。
检验检测
每个批次的产品都必须经过出厂前的全面检测,包括感官检查、理化指标测定以及微生物限度测试等内容。只有当所有项目均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上市销售。
以上只是对DB15/T 3253.7—2023部分内容的一个简要概述,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措施,确保熟肉制品的安全性和质量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