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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生产过程中的基本要求、质量管理、人员管理、设备设施、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具体管理规范。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Title:Production Specifications for Small Food Processing Workshops - Part 1: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XK 026
国际标准分类号:67.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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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3253.1—202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规范 第1部分:管理要求》是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的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管理标准。该标准旨在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安全。以下将对标准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明确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定义,即指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较小,工艺流程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的单位或个人。这一定义为监管提供了明确的范围,有助于针对性地实施管理措施。
原料采购与验收
标准要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建立原料采购与验收制度。具体包括:
- 供应商评估: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定期评估其资质和产品质量。
- 进货查验:对每批原料进行检查,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
生产过程控制
在生产过程中,标准强调了以下几个关键点:
- 环境卫生:生产环境应保持清洁,防止交叉污染。生产区域应与生活区分离,并定期消毒。
- 设备设施:使用的生产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 人员卫生:工作人员需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保持个人卫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
产品检验与出厂
标准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对成品进行检验,确保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销售,并需保留完整的检验记录。此外,还应设立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进行妥善处置。
标签标识
产品标签应当真实、准确,标明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对于容易引起过敏反应的食品,还需标注警示语。
记录与档案管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检验记录、销售记录等台账体系,保证所有活动可追溯。这些记录至少保存两年以上,以便于监管部门核查。
通过上述解读可以看出,《DB15/T 3253.1—2023》从多个维度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出了严格要求,不仅涵盖了原料到成品的全过程管理,还特别注重了信息透明度及可追溯性建设,这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此标准,共同促进食品安全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