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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场地设施、人员要求、培训内容与质量、安全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及评价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运行与管理。
Title:Management and Oper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Non-Academic Cultural and Art Training Institutions Outside Schools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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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运行与管理规范》(DB32/T 4603-2023)是由江苏省发布的关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的指导性文件。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标准在“基本要求”部分明确指出,培训机构应具备合法资质,包括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并且要求机构负责人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这确保了培训机构管理层的专业性和合法性。
其次,在课程设置方面,标准强调课程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方针政策,同时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避免单纯追求考试成绩。此外,还规定每门课程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以及教材选用都必须经过专家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以保证教学质量。
再者,关于师资力量,标准提出了严格的标准:专职教师数量不得少于总员工数的60%,并且所有教师均需持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工作。另外,还鼓励机构定期组织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另外,在安全管理上,标准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并且要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设备。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更是给予了高度重视,明确规定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单独留宿未成年人超过规定时间。
最后,在收费管理方面,标准提倡采用透明公开的方式进行收费,并且建议制定合理的退费政策以便于家长和学生能够安心选择合适的课程。同时,也要求机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运行与管理规范》从多个维度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规范,旨在促进此类机构健康有序地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