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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安徽省城镇内涝防治的技术要求、规划原则、设计方法及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地区的内涝防治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
Title:Technical Standard for Urban Flooding Preven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52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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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4/T 4577-2023《城镇内涝防治技术标准》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发布,旨在规范城镇内涝防治工作。以下为部分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条文1】4.1.2 城镇内涝防治系统应包括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排放系统和调蓄设施。
解读:本条规定了城镇内涝防治系统的构成。雨水管渠系统负责日常雨水排放;超标雨水排放系统在暴雨时发挥作用,将超过设计标准的雨水排至安全区域;调蓄设施则用于暂时存储雨水,减少峰值流量对排水系统的影响。
【条文2】5.2.1 雨水管渠的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城镇性质、地形地貌等因素确定,一般不低于5年一遇。
解读:此条明确了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的标准。不同城镇由于其重要性及地理条件差异,需采用不同的设计标准。对于一般城镇而言,至少要能够抵御五年一遇的暴雨强度,以保障基本的排水功能。
【条文3】6.1.3 超标雨水排放通道应优先利用自然河道或已有的沟渠,并采取措施防止淤积。
解读:超标雨水排放通道的选择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不必要的工程建设。同时,为确保排放畅通无阻,必须定期清理通道内的杂物和沉积物,防止因淤积导致排水不畅。
【条文4】7.2.1 调蓄设施的有效容积计算应考虑降雨量、汇水面积以及设计暴雨重现期等因素。
解读:调蓄设施是缓解城市内涝的重要手段之一,其有效容积直接影响到调蓄效果。因此,在设计时需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确保设施能够在极端天气条件下发挥应有的作用。
以上仅为部分内容解析,该标准还涉及诸多其他方面的具体要求与指导建议,有兴趣者可查阅完整文本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