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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寒冷天气的分级标准及对应的气象条件。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寒冷天气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响应工作。
Title:Cold Weather Class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Z5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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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寒冷天气分级》(DB1507T 88-2023)是由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发布的关于寒冷天气分级的标准。该标准为科学划分寒冷天气等级提供了依据,有助于指导公众采取适当的防寒措施和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
标准中将寒冷天气划分为五个等级,具体如下:
一级寒冷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零下15℃且高于等于零下20℃,或日最低气温低于零下25℃且高于等于零下30℃。
二级寒冷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零下20℃且高于等于零下25℃,或日最低气温低于零下30℃且高于等于零下35℃。
三级寒冷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零下25℃且高于等于零下30℃,或日最低气温低于零下35℃且高于等于零下40℃。
四级寒冷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零下30℃且高于等于零下35℃,或日最低气温低于零下40℃且高于等于零下45℃。
五级寒冷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零下35℃,或日最低气温低于零下45℃。
这些分级标准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判断当前的寒冷程度,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例如,在一级寒冷天气时,建议增加衣物保暖;在五级寒冷天气时,则需要特别注意防止冻伤和低温症的发生,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此外,标准还强调了气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寒冷天气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公众注意防寒保暖。同时,各级政府应根据寒冷天气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交通、电力、供水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