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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监督检查的技术要求、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及判定依据。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防雷监督检查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Lightning Protection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in Explosive and Fire Hazard Areas
中国标准分类号:P6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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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T 3864-2023《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监督检查技术规范》是辽宁省地方标准,于2023年实施。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文进行深入解读: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防雷装置设计、施工、验收及日常维护中的监督检查工作。明确适用范围有助于确保相关工作在法律框架内开展。
2. 术语与定义
标准中对“爆炸危险场所”、“火灾危险场所”等术语进行了定义。例如,“爆炸危险场所”是指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可能出现足以形成可燃性混合物并被点燃的环境。准确理解这些术语对于识别风险至关重要。
3. 防雷装置的设计要求
- 第5.1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这一要求强调了防雷设施的重要性,避免后期补救带来的安全隐患。
- 第5.2条指出,防雷装置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结合具体场所的特点制定针对性措施。比如,在存在爆炸性气体的环境中,需采用特殊材质或结构以防止火花产生。
4. 施工质量控制
第6.1条强调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此外,隐蔽工程应在覆盖前由监理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下一工序,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5. 竣工验收
第7.1条规定,防雷装置竣工后需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接地电阻值测量、接闪器安装情况核查等。只有通过验收才能正式投入使用,体现了对安全的严格把控。
6. 定期检测与维护
第8.1条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特别是在雷雨季节来临之前。第8.2条还特别提到对于易受腐蚀影响的区域,如沿海地区,应适当增加检测频率。这不仅能够及时发现潜在问题,还能有效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7. 应急处置预案
第9.1条建议各企业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疏散路线图、紧急联系人名单等内容。一旦发生雷击事故,可以迅速采取行动减少损失。
以上仅为部分内容解析,实际应用时还需结合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