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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报告编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的评价。
Title: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Safe Utilization of Contaminated Farmland
中国标准分类号:B52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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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3/T 351—202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评价规范》是深圳市地方性技术标准,自2023年实施以来为科学评估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水平提供了重要依据。以下对规范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该规范在评价指标体系中明确了土壤环境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作物生产安全三个核心维度。其中土壤环境质量包括重金属含量、pH值等理化指标;农产品质量安全涵盖重金属残留量及农药残留量等检测项目;作物生产安全则关注作物生长发育状况及产量稳定性。这些指标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全面的评价框架。
在评价方法部分,规定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定量分析主要依赖于实验室检测手段获取精确数据;而定性评估则通过现场调查、专家咨询等多种途径补充信息。此外还强调了动态监测的重要性,要求定期跟踪各项指标变化趋势,以便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对于结果判定标准,规范设置了明确的阈值范围。当所有监测指标均低于限定值时可判定为安全利用达标区域;若存在超标情况但未超过风险临界点,则需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后重新评估;一旦超出风险临界值即视为不安全区域,应立即停止耕作并启动修复工程。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该标准特别重视公众参与环节,在整个评价过程中鼓励利益相关方积极表达意见,并将收集到的社会反馈作为决策参考之一。这种开放包容的态度有助于增强政策执行效果和社会认可度。
总之,《DB4403/T 351—202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评价规范》不仅提供了科学严谨的技术指导,同时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对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