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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数据格式与管理要求及测试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配备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所使用的数据记录系统。
Title: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Autonomous Driving Data Recording System of Intelligent Connected Vehicles
中国标准分类号:TH8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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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3/T 357—2023《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技术要求》是深圳市发布的关于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的重要地方标准。该标准对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的功能、性能和技术指标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为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
以下选取了几个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1. 数据记录范围:标准明确要求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应能够记录车辆运行状态、环境感知信息、决策规划信息以及控制执行信息等四类核心数据。其中,车辆运行状态包括速度、加速度、位置坐标等基本信息;环境感知信息涵盖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摄像头等多种传感器采集的数据;决策规划信息涉及路径规划、目标识别等内容;控制执行信息则包括油门、刹车、转向等具体操作指令。
2. 数据精度与频率:对于不同类型的记录数据,标准设定了相应的精度和更新频率要求。例如,车辆定位精度需达到厘米级水平,且至少每秒更新一次;环境感知信息中的障碍物检测结果需精确到米级,并保持不低于每秒一次的刷新率;而控制执行信息的记录频率则不得低于每10毫秒一次。
3. 数据存储容量:考虑到实际应用需求,标准规定了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应具备足够的存储空间来保存至少连续10分钟的完整数据记录。此外,在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系统还应当自动触发紧急记录模式,确保额外保留至少60秒的相关数据。
4. 数据传输机制:为了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标准强调了数据传输过程中必须采用加密措施,并通过可靠的通信协议完成数据上传任务。同时,还要求建立完善的日志管理系统,用于追踪每次数据传输的具体时间和内容细节。
5. 系统可靠性设计:在硬件层面,标准提出了冗余备份、故障自检等多项技术要求,以提高整个系统的稳定性和抗干扰能力;软件方面,则注重代码质量控制、异常处理流程优化等方面的工作,力求减少潜在风险因素的影响。
这些条款构成了DB4403/T 357—2023的核心框架,为企业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提供了明确指导方向。随着智能网联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细化和完善的标准陆续出台,进一步促进产业生态建设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