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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资产评估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结果应用。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资产评估机构的信用综合评价工作。
Title:Norm for Comprehensive Credit Evaluation of Asset Appraisal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2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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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资产评估机构信用综合评价规范》(DB2101T 0096—2023)是辽宁省地方性技术规范,旨在通过科学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对资产评估机构的信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以下为重要条文解读:
第四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本信息、业务能力、执业质量、内部管理、社会信誉五个一级指标。其中基本信息涵盖机构设立时间、注册资本等静态信息;业务能力涉及年均完成项目数、收入规模等动态数据;执业质量关注投诉率、行政处罚情况;内部管理强调制度建设与执行效果;社会信誉则考量客户满意度及行业口碑。
第十五条:执业质量评价采用扣分制,每发生一起轻微违规行为扣1-5分,严重违规行为扣6-10分。若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此条款意在通过量化手段督促机构提升服务质量,避免出现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内部管理评价重点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要求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员工培训,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切实落实。这一规定有助于增强机构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保障业务活动合法合规。
第三十条:社会信誉评价采取问卷调查与第三方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问卷由行业协会设计并发放给相关利益方,测评内容包括诚信履约情况、服务态度等方面。该措施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外界对机构的整体印象,促进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
以上条文体现了规范的核心理念,即通过多维度评价构建公平透明的竞争秩序,推动资产评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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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