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河北省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atering Industry DB13 5808—2023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99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13 5808—2023《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河北省为加强餐饮业大气污染治理而制定的地方性标准。该标准规定了餐饮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以下是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排放限值
标准对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等主要污染物设定了具体的排放限值。例如,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mg/m³,颗粒物为5.0mg/m³,非甲烷总烃为60mg/m³。这些限值低于国家标准,体现了河北省对环境保护的更高要求。
油烟净化设备
餐饮单位应安装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设备的处理效率需达到90%以上,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业清洗维护,以保证净化效果。
监测与记录
餐饮企业需要配备自动监控系统,实时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将数据上传至环保部门。同时,还需建立完整的台账记录,包括设备运行状况、维护保养记录以及排放检测报告等,以便接受监督检查。
特殊区域管理
在城市建成区内的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设置的餐饮场所,以及学校食堂、医院食堂等特殊场所,除了遵守上述一般规定外,还需采取更加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例如,可能要求使用清洁能源、增设二次净化装置等。
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本标准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这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直至停产整治等措施。
以上内容是对DB13 5808—2023《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部分重要内容的深度解析。各餐饮企业应当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该标准,共同为改善空气质量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