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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的基本原则、监测内容、保护措施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云南省内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相关组织和机构在开展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工作时的指导和规范。
Title:Agricultural Social Services - Standards for Agricultural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Protec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B 1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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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323T 51—2023《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规范》是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布的关于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环境监测与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监测和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以下选取几个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4.1 监测内容
这一部分明确了农业环境监测的具体内容,包括土壤、水体、大气以及生物多样性等四个方面。土壤监测主要涉及pH值、有机质含量、重金属含量等指标;水体监测则关注水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及微生物污染情况;大气监测重点在于空气质量,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浓度;生物多样性监测则是评估农田生态系统中植物、动物种类及其数量变化。这些内容构成了全面了解农业生态环境的基础框架。
5.1 监测频率
规定了不同监测项目的最低频次要求。例如,土壤监测建议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测;而对于灌溉用水这样的动态资源,则需要每季度进行一次采样分析。这种定期监测机制有助于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并采取相应对策,确保农业生产活动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6.2 环境保护措施
强调了在实施农业活动时应采取的有效环境保护手段。其中包括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避免过量施用导致环境污染;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减少水资源浪费;建立废弃物回收体系,妥善处理农膜、肥料包装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此外,还提倡种植防护林带以改善局部小气候条件,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7.1 数据记录与报告
要求所有监测数据必须准确完整地记录下来,并形成书面或电子形式的档案保存至少五年以上。同时,当发现异常状况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提出改进建议。这不仅有利于后续研究工作的开展,也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8.1 培训与宣传
指出从事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的相关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必要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此外,还需加强向农户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的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
以上是对DB5323T 51—2023标准中部分关键条款的深入解析,希望能为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该标准提供参考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