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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管理要求、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及记录与报告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
Title: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Laboratory Hazardous Waste Pollu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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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T 3588—2023《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指南》是一项专门针对黑龙江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的技术规范。这项标准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到处置等多个环节对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处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减少实验室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
首先,在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标准强调了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废物分类制度,将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分开收集,并在容器上清晰标明废物类别、主要成分等信息。例如,标准中提到“实验室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区”,并且要求“每个暂存区域应有明确标识,防止不同性质的危险废物混合存放”。
在收集与包装方面,标准规定所有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且密封良好,避免泄漏。同时,对于具有挥发性的有毒有害物质,需采用防挥发措施,如使用带螺纹盖的玻璃瓶或聚乙烯桶等耐腐蚀材质的容器。
关于贮存管理,标准指出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具备防水、防渗漏、防腐蚀功能,并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此外,还要求定期检查贮存设施的状态,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标准特别提到,“危险废物的临时堆放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期限则需及时转运至指定处置单位。
运输过程中,标准要求承运方必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书,车辆需符合国家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运输路线的选择也十分重要,应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及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最后,在处置环节,标准提倡采用先进的物理化学处理技术,比如焚烧法、固化稳定化法等,以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同时,鼓励开展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总之,《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指南》为黑龙江省内的各类实验室提供了一套科学合理的危险废物管理体系,有助于提升全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保障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