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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管理要求及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的服务提供和管理。
Title:Specification for centralized support services for destitute pers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C7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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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T 3584—2023《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规范》是黑龙江省发布的关于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的重要标准。该标准对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要求、服务流程等进行了全面规范,旨在提升供养服务水平,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
以下是对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文的详细解读:
1. **服务对象与范围**:标准明确指出,特困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供养服务应覆盖这些人群的基本生活需求,包括饮食、住宿、医疗、护理等方面。
2. **基本生活照料**:标准要求供养机构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居住环境,确保房间通风良好、采光充足,并配备必要的家具和设施。此外,还应定期为供养对象提供清洁衣物、个人卫生护理等服务,保持其个人卫生状况良好。
3. **膳食管理**:规定了合理的膳食计划,强调营养均衡,考虑到不同年龄阶段及身体状况的需求。同时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食品储存条件,防止食物变质,确保用餐安全。
4. **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供养机构需设立医务室或与医疗机构合作,提供日常健康监测、常见病诊治以及紧急救护等服务。对于患有慢性疾病的供养对象,要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并做好长期跟踪管理。
5. **心理支持与社会交往**:重视心理健康,鼓励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促进供养对象之间的交流互动,帮助他们融入集体生活,缓解孤独感,提高生活质量。
6. **安全管理**:强调消防安全、防跌倒措施等多方面的安全保障工作,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技能。
7. **监督与评估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通过定期考核评价等方式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各项服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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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