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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基本要求、记录内容、记录方式、管理与使用以及监督与考核。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
Title:Regulation for the Whole Process Record of Marke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Law Enforce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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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06T 236-2023《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是河北省保定市地方标准,于2023年实施。该标准旨在规范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行为,确保执法过程有据可查、合法合规。
以下是部分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第五条:执法全过程记录应遵循合法、全面、客观、及时的原则。这意味着所有执法活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完整记录执法过程,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并在执法结束后尽快完成记录。
第十六条:执法人员应当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活动进行音像记录。这一规定强调了现代科技手段在执法中的应用,有助于固定证据、还原事实真相。
第二十二条:文书记录应当包括时间、地点、当事人信息、案件基本情况等内容。这明确了文书记录的基本要素,确保每份记录都能清晰准确地反映执法情况。
第三十条:记录资料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不少于两年。这是为了保证执法记录的可追溯性,为后续的行政复议、诉讼等活动提供依据。
这些条文体现了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核心价值,即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式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透明度。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强化内部监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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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06T 236-2023 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