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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基本要求、配置管理、使用管理、维修管理、处置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云南省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
Title:Administrative Affairs Management and Service - Part 4: Standards for Office Building Management of Government Agenc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0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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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 第4部分: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范》(DB5333T 31.4—2023)是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领域的一项重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规范》明确了机关办公用房的配置原则,强调了“适用、经济、环保”的理念。这意味着在配置办公用房时,不仅要满足基本的工作需求,还要考虑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例如,在第5.1条中规定:“机关办公用房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不得超出规定的面积标准。”这一规定直接指出了配置过程中不能盲目追求豪华或超规格建设,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
其次,《规范》对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第6.2条指出:“机关办公用房应当按照批准用途合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这不仅是为了确保办公环境的专业性,也是为了防止因私占用公共资源的现象发生。同时,第6.3条还提到:“办公用房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使用单位负责,确保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这项内容突出了使用单位的责任意识,有助于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并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再者,《规范》特别关注了办公用房的调配机制。根据第7.1条的规定:“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优先保障重点部门和一线岗位的需求。”这一条款体现了公平公正的价值观,有利于促进内部资源的有效分配,避免出现不公平现象。此外,第7.2条进一步补充说明:“对于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进行清理整顿,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此举可以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减少浪费。
最后,《规范》还强调了监督考核的重要性。第8.1条规定:“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而第8.2条则明确要求:“将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之中,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之一。”这种做法无疑增强了各级领导层的责任感,促使他们更加重视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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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