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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程序、技术要求和报告编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用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的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及相关工作。
Title:Regulation for Investigation of Soil and Groundwater Contamination Status on Construction Land - DB1302T 569-2023
中国标准分类号:Z 7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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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02T 569-2023建设用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规程》是河北省张家口市地方性技术规范,自2023年实施以来,在指导建设用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下对规程中的几个关键条文进行深入解读。
规程在总则部分明确指出,调查工作应遵循客观、科学、系统的原则,强调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这一原则贯穿整个调查过程,要求调查人员严格按照规程开展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例如,在现场采样环节,规程要求采样点位布设需结合地块历史使用情况和周边环境特征,确保代表性。
关于样品采集与保存,规程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土壤样品的采集深度应根据污染物特性确定,一般分为表层土(0-0.5m)和深层土(0.5m以下)。每个监测单元至少设置3个采样点,且采样点间距离不宜超过20米。样品采集后需立即密封,并按照规定条件保存,防止污染或变质。
地下水监测井的建设是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规程规定,监测井深度应达到潜水含水层底部以下至少1米,同时要避开污染源直接影响范围。成井后需要进行洗井处理,直至出水清澈稳定,水质指标符合相关标准。此外,规程还强调了监测井长期维护的重要性,定期检查井口装置是否完好,保证监测数据的有效性。
在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制阶段,规程要求对获取的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污染物浓度分布、迁移转化规律等。最终形成的调查报告应当详实准确,涵盖项目概况、调查方法、结果分析、结论建议等内容,并附上必要的图表资料。报告提交前还需经过内部审核程序,确保质量可靠。
以上是对规程中部分核心条款的解读,希望对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