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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辽宁省高温气象灾害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方法及结果表达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高温气象灾害的评估工作。
Title:Assessment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 Part 2: High Temperature
中国标准分类号:P46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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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辽宁省地方标准 气象灾害评估 第2部分:高温》(DB21/T 1454.2-2006)是针对高温气象灾害开展评估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以下将选取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范围与适用对象
标准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灾害评估活动。这包括农业、工业生产、人体健康等多个领域受到高温影响的情况。通过明确适用范围,确保了评估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高温等级划分
标准规定了高温天气的等级划分标准,具体如下:
- 轻度高温:日最高气温达到35℃至37℃之间。
- 中度高温:日最高气温达到37℃至40℃之间。
- 重度高温:日最高气温超过40℃。
这一分级有助于根据不同的高温强度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响应。
高温灾害评估指标体系
标准建立了包含多个维度的评估指标体系:
- 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农业减产、电力供应紧张等造成的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则涉及因高温导致的企业停工停产等。
- 社会影响:如居民生活不便程度、医疗系统压力增加情况等。
- 生态环境影响:例如土壤水分蒸发加剧、植被生长受阻等。
通过这些指标可以全面衡量高温灾害带来的综合影响。
评估方法
在实际操作中,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定量分析主要依赖于统计数据,而定性分析则需要结合专家意见和社会调查结果。此外,还需考虑历史同期数据作为参考基准,以便更准确地判断当前高温事件的危害程度。
应急响应建议
针对不同级别的高温灾害,标准提出了具体的应急响应建议:
- 对于轻度高温,建议加强监测预警,提醒公众注意防暑降温;
- 中度高温时,除上述措施外,还应适当调整户外作业时间,并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关注;
- 当出现重度高温时,则需启动紧急预案,必要时实施停工停课等强制性措施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是对DB21/T 1454.2-2006中部分内容的重点解读,希望能为相关领域的工作者提供有价值的指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