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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辽宁省主要林木种子的质量分级指标、检验方法和判定规则。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主要树种的林木种子质量分级及相关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Title:DB21/T 1290-2004 Quality Grading of Forest Tree Seeds
中国标准分类号:B53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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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T 1290-2004《林木种子质量分级》是辽宁省地方标准,规定了林木种子质量分级的技术要求。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解读。
1. 种子净度:种子净度是指除去种子以外的其他物质重量占供检种子总重量的百分比。标准中明确指出,一级种子的净度应达到95%以上,二级种子为90%-95%,三级种子为85%-90%。这一指标直接反映了种子纯度和播种时杂质含量,对于确保出苗率和幼苗健康生长至关重要。
2. 种子发芽率:发芽率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能够正常发芽的种子数占供检种子总数的百分比。标准要求一级种子发芽率达到85%以上,二级种子为80%-85%,三级种子为75%-80%。高发芽率意味着种子活力强、生命力旺盛,是衡量种子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3. 含水量:含水量是指种子中水分的质量占种子干重的百分比。标准规定,各类种子的含水量不得超过12%。控制种子含水量可以有效防止种子霉变,延长种子保存期限。
4. 种子健康状况:标准强调种子不得带有病虫害及检疫性有害生物。这是为了保护森林资源免受外来病虫害侵袭,维护生态安全。
5. 标识与包装:要求种子包装物上应标明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生产日期、质量等级等信息。这有助于消费者了解种子基本信息,保障其合法权益。
6. 检验方法:标准还提供了详细的种子质量检验程序,包括样品采集、处理、检测等步骤。这些方法保证了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林木种子质量分级》标准从多个方面规范了林木种子的质量要求,对于提高造林成活率、促进林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提供优质合格的林木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