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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重庆市包装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包装印刷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包装印刷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Packaging Printing Industry(DB50 758-2017)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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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0 758-2017包装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重庆市为规范包装印刷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地方性标准。以下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该标准规定了包装印刷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重点区域如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的企业,其VOCs排放浓度限值比其他区域更为严格。
对于印刷过程中的烘干废气,标准要求烘干温度需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以减少有害物质的生成。同时,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清洁生产工艺。
标准还明确了监测采样的具体要求,包括采样位置、频次及数据处理方法等。企业应配备符合要求的监测设备,并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此外,该标准强调了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台账记录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违反规定的企业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总之,《DB50 758-2017》为包装印刷行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明确的技术依据,有助于推动行业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