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总体建设要求,包括平台架构、功能要求、数据交换规范、安全性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在建设、管理和使用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时的指导和参考。
Title:Public Video Surveillance Resource Sharing and Exchange Platform - Part 1: General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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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第1部分:总体建设要求》(DB37/T 4633.1—2023)是山东省地方标准,规定了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总体建设要求。以下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明确了“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定义为:“用于实现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的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共享与交换等功能的系统”。这一定义明确了平台的核心功能在于视频图像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从数据采集到最终的共享交换。
二、基本要求
1. 平台应具备统一的接入规范,确保不同厂商设备的互联互通。
2. 数据存储时间不得少于30天,重要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90天。
3. 平台需支持多种数据格式的转换与兼容,以适应不同业务需求。
三、技术架构
1. 系统架构应采用分布式架构设计,提高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可靠性。
2. 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加密等措施。
3. 支持异构环境下的互操作性,能够与其他信息系统无缝对接。
四、功能要求
1. 实现对视频图像资源的集中管理和分级授权使用。
2. 提供高效的检索查询机制,支持模糊匹配、时空关联等多种查询方式。
3. 具备数据分析能力,可以生成统计报表并提供决策支持。
4. 设立日志记录模块,详细记载所有操作行为以便审计追踪。
五、安全管理
1. 必须遵循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相关规定。
2. 对敏感数据实施分级保护策略,限制非授权访问。
3. 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和技术检测工作,及时发现并修复安全隐患。
六、运维保障
1. 制定详细的运行维护规程,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
2. 配备专业的技术支持团队,确保故障响应速度符合要求。
3.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迅速恢复服务。
以上内容是对该标准部分关键条款的深度解析,旨在帮助相关单位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标准要求,从而构建高效、稳定且安全的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共享交换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