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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隐患排查、隐患治理、验收与关闭、持续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Title:Regulations for the Investigation and Rectification of Safety Hazards in Port Dangerous Goods Terminal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X7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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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程》(DB32/T 4469-2023)是一部专门针对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的地方标准。该标准旨在规范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术语和定义
标准首先明确了“隐患”、“隐患排查”、“隐患治理”等核心概念。例如,“隐患”被定义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这一定义为企业识别潜在风险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隐患排查
根据标准要求,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制度,包括定期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定期检查应当覆盖所有生产环节,而专项检查则需针对特定季节或特殊时期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例如,在夏季高温期间,应对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区域加强通风降温措施检查。
风险评估
标准强调了风险评估的重要性,要求企业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已发现的隐患进行风险等级划分。这一步骤有助于确定整改优先级,确保资源的有效配置。对于高风险隐患,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
整改与验证
一旦确认存在安全隐患,企业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整改过程中,应遵循“五落实”原则:即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全部到位。此外,整改完成后还需通过专业机构或专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营。这样可以避免因整改不到位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持续改进
最后,标准还鼓励企业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定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过收集员工反馈意见以及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等方式来实现自我完善。
总之,《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程》(DB32/T 4469-2023)为企业提供了一套全面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框架。只有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各项规定,才能真正保障港口危险货物码头的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