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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核查的工作原则、核查程序、核查内容、结果判定和处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后续核查工作。
Title:Work Guidelines for Subsequent Verification of Qualification Recognition of Inspection and Testing Institutions Based on Notification and Commitment - DB14T 2795—2023
中国标准分类号:A46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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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4T 2795—202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核查工作指南》是山西省发布的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重要技术文件。该标准对告知承诺后续核查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确保了资质认定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下将从几个关键条文出发,深入解读其核心内容。
第四条:核查方式
本条规定了核查方式包括资料核查、现场核查和远程核查三种形式。其中,资料核查主要是检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现场核查则需重点考察实验室环境条件、设备设施以及人员资质等情况;而远程核查适用于特殊情况下的补充核查。这种多元化的核查手段能够全面覆盖各种可能的风险点,提高了核查效率和准确性。
第五条:核查内容
此条明确了核查的具体项目,涵盖了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技术能力保持状况、人员资格与培训记录等多个方面。特别强调了对于承诺事项的一致性验证,即核实实际操作是否符合最初提交的信息。此外,还要求关注是否存在超范围检测等问题,以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核查程序
根据第六条的规定,核查过程应遵循一定的流程,首先由负责部门制定详细的核查计划,并提前通知被核查单位做好准备。接着按照既定方案开展具体实施工作,期间要注意收集证据并形成书面报告。最后完成所有核查后,需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汇报结果,以便做出最终决定。
第七条:核查结论
第七条指出,核查结论分为“通过”、“有条件通过”和“不通过”三种类型。“通过”的前提是所有核查项均达到标准要求;若存在轻微不符合但不影响整体质量体系有效性的,则可判定为“有条件通过”,此时需限期整改;而当发现严重问题或根本性缺陷时,则直接给出“不通过”的评价。
第八条:整改与复核
针对那些被判定为“有条件通过”的机构,第八条明确规定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详细的整改报告供再次审核。只有经过复核确认无误后,才能正式授予资质认定证书。这一环节旨在保证整改效果的真实可靠,避免走过场现象的发生。
以上是对《DB14T 2795—202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核查工作指南》中若干重要条款的详细解析。希望这些内容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发挥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