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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营造林工程监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监理内容与方法、质量控制及验收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内营造林工程的监理工作。
Title:Supervision Specification for Afforestation Enginee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B43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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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营造林工程监理规范》(DB14/T 2779—2023)是山西省地方标准,于2023年发布并实施。该标准为营造林工程的监理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指导,确保造林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效益。以下是对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第5章 监理人员要求
第5.1条: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林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五年以上营造林工程监理经验。此规定旨在保证总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性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有效管理整个监理项目。
第5.2条:专业监理工程师需持有相应资格证书,并在相关领域工作至少三年。这一要求确保了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必要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能够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
第6章 监理工作内容
第6.1条: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包括审核施工单位资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参与技术交底等。这些步骤对于确保施工单位具备合格条件、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至关重要,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第6.2条: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涵盖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等方面。其中,质量控制是核心环节,需要监理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进度控制则要根据合同约定及时调整计划;投资控制要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安全生产监督则是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措施。
第7章 监理方法与手段
第7.1条: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理活动。旁站可以实时掌握关键工序进展情况;巡视有助于全面了解整体施工状况;平行检验则通过独立检测验证工程质量。这种方法组合能够全方位覆盖监理范围,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第7.2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等辅助监理工作。随着科技发展,这些新技术的应用不仅提升了数据采集精度,还大大降低了人力成本,增强了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第8章 监理文件管理
第8.1条:所有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这不仅是对历史负责的表现,也是日后查阅参考的重要依据。同时强调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同步保存的重要性,以应对突发情况下的信息丢失风险。
综上所述,《营造林工程监理规范》(DB14/T 2779—2023)从人员配置到具体操作流程再到档案管理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遵循该规范将有助于提升营造林项目的管理水平,促进生态建设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