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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提供与管理。
Title:Resident Basic Medical Insurance Service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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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规范》(DB65/T 4627-2022)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管理的地方标准。该标准旨在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 标准的重要条文解读
#### 第3章 术语和定义
本章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待遇支付”等关键术语进行了明确界定。例如,“参保登记”被定义为城乡居民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过程。这一定义明确了参保登记的具体含义,有助于避免在实际操作中出现误解或偏差。
#### 第5章 参保登记
根据第5.1条,参保登记应遵循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城乡居民参保。同时,第5.2条规定了参保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等。这些规定确保了参保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保护了参保人的权益。
#### 第6章 缴费管理
第6.1条指出,缴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第6.2条强调了缴费方式的多样化,鼓励采用线上缴费的方式,以提高缴费效率和便利性。此外,还要求建立缴费记录查询系统,方便参保人随时了解自己的缴费情况。
#### 第7章 待遇支付
第7.1条规定了待遇支付的原则,即公平公正、及时准确。第7.2条具体说明了待遇支付的范围和条件,包括门诊费用、住院费用等。第7.3条则对待遇支付的程序进行了规范,要求医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尽快审核并支付待遇。
#### 第8章 监督与评估
第8.1条要求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服务符合标准要求。第8.2条规定了评估的内容和方法,包括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通过定期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持续改进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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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