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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办案中心的建设要求、功能设计、技术规范、运行管理及安全保障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浙江省内各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数字化办案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Title: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Digital Law Enforcement Centers in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 DB3303T066-2023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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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03/T 066-2023 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办案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推动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数字化转型。以下将对其中的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术语和定义
标准首先明确了“数字化办案中心”的概念,即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审核决定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平台。这一定义为后续条款提供了基础框架,确保各方在同一语境下讨论问题。
基本要求
在基本要求部分,标准强调了系统安全性、数据完整性和操作便捷性的重要性。例如,规定所有数据传输必须采用加密技术以保障信息安全,并且系统应具备自动备份功能以防数据丢失。这些措施对于维护执法公正性和提高工作效率至关重要。
功能模块设计
标准详细描述了数字化办案中心应当包含的主要功能模块,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登记、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分析以及文书生成等。每个模块都有具体的技术指标要求,比如案件登记模块需要支持多种文件格式上传下载,而法律适用分析则需覆盖常用法律法规数据库。
运行机制
关于运行机制,标准提出了一个闭环管理模式:从案件接收开始,经过立案审查、调查取证直至最终裁决执行,整个过程都应在统一平台上完成。同时,还特别提到要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定期检查系统运行状态并及时处理故障。
安全保障措施
安全是数字化办案中心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环。标准明确指出,任何接入该系统的设备和个人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身份验证;对于敏感信息访问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并且要求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演练来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总结
综上所述,《DB3303/T 066-2023》不仅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导方针,也促进了跨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协作。它标志着我国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在未来发展中必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