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中执法监督领域数据元的设计原则、表示方法及基本属性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各级政府部门在执法监督领域的信息交换与共享。
Title: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sources - Data Elements - Part 15: Law Enforcement Supervis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6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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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4223.15—2023《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元 第15部分:执法监督》是山东省地方标准的一部分,主要规范了在执法监督领域的数据元定义、属性及其使用要求。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数据元的基本概念与作用
标准首先明确了数据元的概念,即数据元是由一组属性描述其定义、标识、表示和允许值的数据单元,它是构建信息系统的基础。在执法监督领域,明确数据元有助于实现信息的标准化处理和交换,确保不同系统间的信息能够准确无误地传递。
数据元的组成要素
1. 数据元名称:每个数据元都有一个唯一的名称,用于标识特定的信息项。例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是一个典型的数据元名称,它直接反映了该数据元所代表的具体内容。
2. 定义:对数据元含义的详细说明。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的定义可以是“用于唯一标识某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字符串”。
3. 表示格式:规定了数据元在计算机系统中的存储方式。比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可能采用固定长度字符串的形式来表示。
4. 允许值:列出数据元所有可能取值的集合。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其允许值可能是由字母和数字组成的特定格式。
数据元的分类与管理
标准还提出了数据元的分类方法,并强调了数据元管理的重要性。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元库,可以有效避免因数据定义不一致而导致的信息孤岛现象。同时,定期更新和维护数据元库也是保障数据质量的关键措施之一。
实施建议
为了更好地落实这一标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应当做到:
- 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对数据元标准化工作的认识;
- 建立健全数据元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元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准确性与一致性;
-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数据采集、存储及共享效率。
总之,《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元 第15部分:执法监督》为推动山东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执法监督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通过对上述关键条文的理解与执行,不仅能够促进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共享,而且也有利于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