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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公建养老机构在委托运营过程中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流程、责任划分及监督评估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泰安市范围内由政府投资建设并委托第三方运营的养老机构资产管理活动。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Entrusted Operation of Publicly-owned Elder Care Institutions - Asset Manage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C7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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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09/T 022—2023《公建养老机构委托运营资产管理规范》是由山东省泰安市发布的指导性技术文件,为公建养老机构的委托运营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标准化依据。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在资产移交环节,标准指出“资产移交前应完成清查盘点工作,并编制详细的资产清单”。这意味着在签订委托运营合同之前,需对所有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无遗漏或重复记录。这一步骤对于明确产权归属至关重要,能够有效避免日后因资产权属不清引发纠纷。
其次,关于资产管理责任划分,标准明确“受托方负责日常管理与维护,委托方保留监督权利”。这一规定界定了双方职责范围,既赋予了受托方自主经营权,又保障了委托方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决策权。例如,在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时,受托方须提前向委托方报备方案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再者,有关收益分配机制,标准提出“按协议约定比例分配运营收入,优先保障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此条款强调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平衡。受托方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必须履行社会责任,确保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养老服务。此外,还要求定期公开财务状况,接受社会监督。
最后,针对风险防控措施,标准建议“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这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应对策略。例如,当发生疫情时,应迅速启动封闭管理措施,同时加强物资储备和人员调配,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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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