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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居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要求、验收方法及评定准则。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
Title:Residential Building Decoration and Renova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Acceptance Standard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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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居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11/T 1076-2023自颁布以来,为北京市居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本文将对其中一些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在材料进场检验环节,标准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材料的合格证明文件,并且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抽样复验。例如,对于人造木板,应检查其甲醛释放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GB 18580的规定。这一步骤至关重要,因为不合格的材料可能会影响室内空气质量,进而危害居住者的健康。
其次,在施工过程控制方面,标准强调了隐蔽工程的重要性。比如,在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必须经过蓄水试验来验证防水效果。如果发现渗漏现象,则需立即返工直至达到合格标准。这一措施可以有效防止日后出现漏水问题,保护房屋结构和住户财产安全。
再者,关于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部分,该标准特别指出,在竣工验收前至少要提前7天关闭所有门窗,并保持房间内自然通风状态,然后采用专业仪器测定空气中甲醛、苯等有害物质浓度。只有当这些指标均低于限值时才能判定为合格。这样做不仅保证了测量结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同时也提醒我们关注长期使用的环保性。
此外,针对细部构造处理也有严格要求。如卫生间地面坡度不得小于1%,且地漏周边200mm范围内坡度应大于3%;厨房操作台面边缘需做圆角处理以避免磕碰伤人等情况发生。这类细节上的规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成品保护措施。在项目交付使用之前,所有已完成的工作内容都应当妥善加以防护,防止因后续活动造成损坏或污染。例如安装好的门扇要用泡沫塑料包裹好;木地板表面贴上防滑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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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