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检查评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检查内容、评定方法及信息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的安全检查与评定。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Building Use
中国标准分类号:P52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4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11/T 1004-2023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检查评定技术规程》是北京市地方标准,于2023年实施。该标准对房屋建筑的使用安全检查和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房屋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已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的安全检查和评定工作。不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检查。
二、检查内容
标准规定了房屋建筑结构构件、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等部分的检查内容。例如,在结构构件检查中,要求检查承重墙体、梁柱等是否有裂缝、变形等情况;在设备设施检查中,要求检查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三、评定方法
评定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定性评价主要依据检查结果判断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定量评价则通过计算房屋各部分的安全系数来综合评估房屋的整体安全性。评定等级分为A(安全)、B(基本安全)、C(不安全)三级。
四、检查周期
对于一般房屋建筑,建议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于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或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房屋,应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此外,当遭遇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后,也应及时组织专项检查。
五、整改要求
如果检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于评定为C级的房屋,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由专业机构出具加固改造方案后方可继续使用。整改完成后需重新进行检查评定,直至达到A级标准为止。
六、档案管理
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检查记录及相关资料应当建立完整的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十年。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基本信息、历次检查报告、维修保养记录等。
以上是《DB11/T 1004-2023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检查评定技术规程》的重要条文解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