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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公共场所的卫生防护基本要求、人员管理、环境设施管理、消毒措施及应急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深圳市各类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酒店、餐厅、公共交通工具、文化娱乐场所等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的卫生防护工作。
Title:Technical Guideline for Hygiene Protection in Public Places During the Prevalence of Respiratory Infectious Disea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C 47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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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3/T 275-2022《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公共场所卫生防护技术指南》是深圳市发布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公共场所应对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措施。以下选取了几个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一、空气流通与消毒**
标准要求公共场所应保持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每日至少开窗通风两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对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场所,需配备机械通风设备,并定期清洁和维护。在消毒方面,规定对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应每天使用含氯消毒剂擦拭至少三次。此外,空调系统运行时要确保新风量符合国家标准GB 50736的要求,避免病毒通过气流传播。
**二、人员管理**
公共场所管理者需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每位员工的体温检测结果及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安排就医并暂停工作。同时,建议设置临时隔离区用于疑似病例的初步隔离观察。对外来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包括姓名、联系方式以及近期旅居史等信息,以便必要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三、个人防护装备使用**
标准强调一线服务人员必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级别的防护口罩,并根据岗位风险等级适当增加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的使用。公众进入场所时也应遵守相关规定,正确佩戴口罩,减少不必要的交谈和聚集活动。值得注意的是,在人群密集区域还应鼓励大家间隔就坐或排队等候,以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四、应急响应机制**
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场所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及其职责分工。一旦确认出现确诊病例,需迅速配合疾控部门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并对相关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处理。同时,及时向公众通报情况,消除恐慌情绪,维持正常的运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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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