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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清廉村居建设的基本原则、组织保障、制度建设、权力运行公开、民主决策、资产管理、作风建设和监督考核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泰安市范围内开展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Title: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Clean Village Residen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12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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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09/T 019—2022清廉村居建设规范》是一项地方标准,旨在推动农村基层治理的透明化和规范化。以下将对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首先,在组织建设方面,标准要求建立完善的村级监督委员会,明确其职责权限,确保其独立性和权威性。这不仅有助于加强村民自治能力,还能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例如第5.1条规定:“监督委员会成员应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接受乡镇政府指导。”
其次,在制度建设上,强调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收支公开、民主理财等机制。具体而言,第6.2条指出:“所有村级经济活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并向全体村民公示。”此举可以增强财务管理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的空间。
再者,关于文化建设部分,提倡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廉政文化理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比如第8.3条建议:“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媒介定期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提高村民廉洁意识。”
最后,在保障措施层面,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能够落到实处。特别是第10章特别强调了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综上所述,《DB3709/T 019—2022清廉村居建设规范》从多个维度为推进农村地区清廉建设提供了具体的指引和要求,对于促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