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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水情旱情预警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预警分级、预警发布流程、信息收集与分析、预警发布的调整与解除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内水情旱情预警的发布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Issuing Hydrological and Drought Warning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6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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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1/T 2367-2022《水情旱情预警发布规程》是河南省地方标准,用于规范水情和旱情预警的发布工作。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术语和定义
1. 水情预警:指根据江河湖泊等水体的水位、流量等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洪水灾害发出的警示。
2. 旱情预警:指基于降水量、土壤湿度、作物受旱面积等指标,对未来干旱程度和发展趋势作出的预测性公告。
二、预警级别划分
水情预警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旱情预警同样分为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三、预警信息发布流程
1. 数据收集与分析:各级水文站、气象站需实时监测并上报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雨量、水位、蒸发量等。
2. 预警会商:由水利部门牵头组织专家团队进行综合研判,确定是否需要发布预警及具体级别。
3. 预警发布: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及时传达预警信息,并明确防范措施。
4. 应急响应:一旦收到预警信息,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行动以减少损失。
四、预警解除条件
当监测数据显示风险已经消除或显著降低时,可以考虑解除相应级别的预警。具体解除标准应在预案中明确规定。
五、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活动,形成合力共同应对自然灾害带来的挑战。
以上是对该规程部分内容的重点解读,旨在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希望这些内容能够为大家提供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