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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浙贝母-稻鱼共生轮作的术语和定义、环境要求、轮作模式、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收获与贮藏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浙贝母与水稻、鱼类共生轮作的生产过程。
Title:Zhejiang Fritillary Bulb-Rice Fish Symbiosis and Rotation Technical Regul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B 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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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11T 219—2022 浙贝母-稻鱼共生轮作技术规程》是浙江省丽水市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浙贝母与稻鱼共生轮作的生产技术要求。以下将从标准的重要条文出发,对其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范围”部分明确了该标准适用于浙贝母-稻鱼共生轮作模式下的种植与养殖管理。这意味着无论是专业农户还是普通农民都可以依据此标准来进行操作,确保了技术的普及性和适用性。
其次,在“术语和定义”中对关键概念如“浙贝母”、“稻鱼共生”等进行了明确界定。“浙贝母”指的是以浙贝母为药用植物,而“稻鱼共生”则是指在同一块土地上同时栽培水稻并放养鱼类的一种生态农业模式。这些定义有助于统一认识,避免因理解偏差导致的操作失误。
接着,在“技术要求”章节里规定了具体的种植和养殖条件。例如,“土壤选择”要求土壤pH值应在5.5至7.0之间,并且有机质含量不得低于2%。这表明只有符合这些基本条件的土地才能用于浙贝母-稻鱼共生轮作,从而保障作物生长的基础环境质量。
此外,“播种时间”被设定在每年的9月下旬至10月中旬,这是基于多年实践经验总结出的最佳播种期,可以有效提高浙贝母种子的发芽率及幼苗成活率。“施肥原则”强调基肥为主追肥为辅,氮磷钾比例应保持在1:0.5:1左右,这样既能满足作物生长所需营养又能防止过量施肥造成环境污染。
对于“病虫害防治”,标准提倡采用物理方法如灯光诱捕器来减少害虫数量,并且限制化学农药使用次数不超过两次。这一措施不仅能够保护生态环境,还能提升农产品的安全性。
最后,“收获与储藏”部分指出当浙贝母植株枯黄时即可采收,储藏温度控制在0℃~4℃范围内,相对湿度维持在60%~80%之间。这样做不仅可以延长产品的保鲜期,还能够保证其品质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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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