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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中劳动者工资支付的管理要求、流程和监督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劳动者工资支付的管理与实施。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Laborer Wage Payment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J8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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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工程建设项目劳动者工资支付管理规范》(DB3311/T 167—2021)是浙江省丽水市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中劳动者的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规范》明确了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根据第4.1条规定,“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这一规定强调了工资支付的及时性和全额性,确保劳动者能够获得应有的报酬。同时,第4.2条指出,“工资支付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提供工资清单。”这意味着工资必须直接发放到劳动者手中,且需要明确列出各项收入和扣除项目,便于劳动者核对。
其次,《规范》对工资专用账户的设立做出了具体要求。第5.1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开设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劳动者工资。”这一措施有助于集中管理资金,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从而保障工资按时发放。第5.2条进一步要求,“工资专用账户的资金来源应明确,由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这明确了资金的责任主体,减少了因资金来源不明而引发的争议。
再者,《规范》对工资支付的监督机制进行了详细规定。第6.1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工资支付情况,受理投诉举报。”这一条款赋予了政府部门监管职责,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有力支持。第6.2条还提到,“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拖欠工资的行为。”这种开放式的监督机制能够更广泛地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多方合力共同维护劳动者权益。
最后,《规范》强调了法律责任的重要性。第7.1条规定,“对于未按规定支付工资的企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罚款。”此条款明确了违法后果,增加了企业的违法成本,促使企业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第7.2条补充说明,“情节严重的,还可限制其市场准入或吊销相关资质证书。”通过严厉的处罚措施,进一步强化了法律的威慑力。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项目劳动者工资支付管理规范》(DB3311/T 167—2021)从基本原则、资金管理、监督机制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全面规范了工资支付行为,为保护劳动者权益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