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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原则、流转方式、流转程序、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和纠纷调处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工作。
Title:Rural Land Contracting and Management Right Circulation Work Specific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B5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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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规范》(DB3311/T 145—2020)是由浙江省丽水市发布的推荐性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本文将选取该标准中的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术语和定义
标准首先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一核心概念,即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承包方将其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部分或者全部以出租、转包、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流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这一定义明确了流转的前提条件是保持土地的所有权不变,并且强调了流转的方式可以多样化,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
流转程序
标准对流转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首先,流转双方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流转期限、流转费用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其次,流转合同需经发包方备案,发包方应当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最后,对于规模较大的土地流转项目,还需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这些步骤确保了流转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减少了纠纷的发生。
权益保护
为了更好地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标准特别强调了几个方面。一是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防止出现长期占用土地的情况;二是明确流转费用应根据市场情况合理确定,避免过高或过低的现象;三是要求建立流转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四是鼓励采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这些措施,既保障了承包方的利益不受侵害,也为受让方提供了稳定的投资环境。
监督管理
为保证标准的有效实施,标准还规定了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定期检查流转合同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诚信履约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信行为予以曝光惩戒。这种全方位的监管体系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总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规范》(DB3311/T 145—2020)从多个角度出发,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体系,不仅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基本权益,也有助于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